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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回头看”交办案件办理结果公示(第三十七批)

发表时间:2018-07-11 浏览次数:

一、濮阳市濮阳县 受理编号:X410000201807030080

反映情况:群众2018年6月6日曾来信反映濮阳市濮阳县户部寨镇蔚林化工空气和水污染特别严重一事,濮阳市已处理并公示。群众对公示不满意,再次来信质疑县委政府和监察委是否调查清楚了企业保护伞一事。另建议:希望能对蔚蓝化工污染持续查下去,调查人员可以沿蔚林化工排污的青碱沟往下游沿岸的小张村、大张村、刘高庄、宗郭庙、碱王庄、后郭庄等村子进行走访,查看有多少村民因化工污染得病,有多少农户因用受污染水浇灌庄稼导致庄稼受害,监测一下清碱沟沿岸村子的地下水。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举报内容属实。

该举报件与第六批受理编号X410000201806060036(*)、第二十一批受理编号X410000201806200035、第三十三批受理编号X410000201806290078举报件内容基本一致。

濮阳县环保局会同户部寨镇政府进行现场调查,当时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存在浓缩槽未采取封闭措施;母液蒸馏液中转罐未采取密闭措施;001车间中和池封闭不严。濮阳县纪委派出调查组针对各部门给企业充当保护伞的举报情况进行调查,没有证据证明当地政府和环保部门充当企业保护伞现象。该公司上述问题于6月19日前已整改到位。

针对此次举报问题濮阳县环保局会同户部寨镇政府再次进行现场调查,并对青碱沟及下游沿岸的小张村、大张村、刘高庄、宗郭庙、碱王庄、后郭庄等村庄对地表水、地下水废水进行取样检测,通过对青碱沟及下游村庄监测结果显示,各项指标均不超标。

处理及整改情况:濮阳县环保局立即责令该公司限期整改,并对该公司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处以罚款5万元。

问责情况:濮阳县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指挥部给予濮阳县环保局、户部寨镇党委政府全县通报批评;濮阳县环保局对环境监察一中队中队长戚广伦实施约谈,全局通报批评,并责令其写出深刻检查;户部寨镇政府对镇环保办主任高建军实施约谈,全镇通报批评,并责令其写出深刻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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