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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环审表〔2024〕12号范县中医院

发表时间:2024-10-14 浏览次数:

濮环审表〔202412号

 

濮阳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范县中医院数字减影血管造影机应用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范县中医院

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410926417621160Q报送的由河南南宏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范县中医院数字减影血管造影机应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该项目环评审批事项已在我局网站公示期满。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性质:新建。

二、审批内容:

范县中医院新院区位于河南省濮阳市范县新区黄河路与重华路路口东侧。本项目在新院区门急诊医技楼1层设置1间DSA机房,并配置1台CGO-2100Plus型数字减影血管造影机,用于介入治疗,管电压125kV,管电流1000mA,为Ⅱ类射线装置。

项目总投资18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3万元。

三、你单位应向社会公众主动公开本项目环评及许可情况,并接受相关方的咨询。同时将批准的《报告表》报送当地生态环境部门,并接受监督管理。      

四、有关要求:

1.将《报告表》中各项污染防治措施落实到工程建设中,切实加强施工监督管理,确保项目的工程建设质量。

2.设置辐射环境安全专(兼)职管理人员,建立并落实辐射防护、环境安全管理、事故预防、应急处理等规章制度。

3.辐射工作场所须设置明显的电离辐射标志和中文警示说明,配备相应辐射监测仪器,定期对辐射工作场所及周围环境进行辐射监测,监测记录长期保存。

4.射线装置安装、调试、使用时,应由专业技术人员操作。操作人员必须经辐射安全和防护知识培训合格后上岗,并定期进行个人剂量监测,建立和完善个人剂量档案。

5.按时组织开展辐射安全与防护状况年度评估工作,发现安全隐患,立即进行整改。年度评估报告每年1月31日前按照规定上报。

6.按规定重新申领辐射安全许可证。取得辐射安全许可证后,该项目方可投入运行。

7.该项目建成后,其配套建设的辐射防护设施经验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

  五、本批复有效期五年。本项目自批复之日起五年后开工建设的,应报生态环境部门重新审核。本批复生效后,建设项目的地点、工艺、规模等发生重大变化时,应重新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2024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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