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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市环保局关于在《濮阳日报》开设专栏公开集中式饮用水源环保专项督查问题清单的请示

发表时间:2018-06-01 浏览次数:

市政府:

2018年1月起,生态环境部组织开展了为期两年的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专项行动,拟对全国县级上地表水源进行全面摸底排查整治。按照生态环境部安排部署,专项行动第189督导组于5月20日莅临我市并开展督导工作,经10日的现场督查,督导组于5月29日将所查问题(反馈问题见清单)反馈我市,按照《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督查的通知》(环办环监函〔2018〕284号文)要求,我市需将相关问题及整治进度公布于《濮阳日报》及政府网站,并设立专栏定期进行公示。因此,恳请市政府协调《濮阳日报》及《濮阳市政府网》开展工作。

妥否,请批示。

 

 

 

2018年5月31日       

 

 

 

 

全国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督查行动第189组督查反馈问题清单

 

1、彭楼饮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内部分坡面没有安装安全防护栏,存在羊群散养现象,取水口坡面杂草没有清理;

2、彭楼饮用水源地二级保护区部分标志设置不合理;

3、彭楼饮用水源地二级保护区内存在2家窑厂,1家农家乐和鱼塘;应严格执行“二级保护区内无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项目。保护区划定前已建成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拆除或关闭,并视情进行生态修复。”

4、彭楼饮用水源地二级保护区、准保护区内居民生活污水没有集中处理,存在畜禽散养。

5、西水坡饮用水源地沉沙池黄河取水口一级保护区标志标识设立不全,无隔离防护措施,存在垂钓、船舶停靠等人为影响环境活动,一级二级、准保护区内有大面积农田,农田返水没有采取措施,沉沙池周边无防护措施。

6、西水坡饮用水源地沉沙池二级保护区、准保护区内居民生活垃圾应集中收集处置。

7、西水坡饮用水源地调节池内南北水调进水口存在藻类及漂浮物。

8、西水坡饮用水源地调节池二级保护区内挥公路标志标识及警示牌设置过少,尤其是沿线生产生活集中区域无宣传标识。

9、西水坡饮用水源地调节池二级保护区、准保护区内居民生活垃圾应集中收集处置。

10、西水坡饮用水源地调节池二级保护区内存在濮耐公司2个厂区、古城墙修复工程施工、停车场、加工类、加油站等可能产生污染物排放的项目应严格执行“二级保护区内无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项目。保护区划定前已建成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拆除或关闭,并视情进行生态修复。”加油站应按要求完善应急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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