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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生态保护科(核与辐射安全监管科)

发表时间:2021-04-01 浏览次数: 【关闭】

    指导协调和监督生态保护修复工作;开展全市生态状况评估,组织指导生态示范创建,承担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相关监管工作,监督自然生态破坏恢复、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环境保护、荒漠化防治等工作;组织开展生物多样性保护、生物遗传资源保护、生物安全管理工作;拟订全市核与辐射环境安全有关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核安全工作协调机制有关工作,组织辐射环境监测,承担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工作,负责核技术利用项目、伴生放射性矿、电磁辐射装置和设施的辐射安全和辐射环境保护、放射性污染治理的监督管理;配合做好核设施安全、核材料管制和民用核安全设备等的监督管理;参与核事故应急处理。

   办公电话:0393-6667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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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赵瞳

职      务:自然生态保护科(核与辐射安全监管科)负责人

办公电话:0393-6667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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