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市盛源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排污许可证公示信息
发表时间:2015-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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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企业的申请,依据排污许可证办理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核,我局拟对濮阳市盛源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发放排污许可证,有效期3年。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排放量控制在7.69吨/年以内,排放浓度控制在120mg/l以下;氨氮排放量控制在0.094吨/年以内,排放浓度控制在25mg/l以下;二氧化硫排放量控制在4.85吨/年以内,锅炉排气口排放浓度控制在100mg/Nm3以下,尾气吸收装置废气外排口排放浓度控制在400mg/Nm3以下;氮氧化物排放量控制在31.87吨/年以内,锅炉排气口排放浓度控制在400mg/Nm3以下,尾气吸收装置废气外排口排放浓度控制在240mg/Nm3以下;烟(粉)尘排放浓度控制在30mg/Nm3以下。
为保证此次许可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科。公示期为2015年10月27日-2015年11月2日。电话(传真):0393-66676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