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环审〔2023〕13号濮阳康达环保水务有限公司、濮阳市弘康水务处理有限公司
发布机构:濮阳市生态环境局
发文日期:2023-8-7
名 称: 濮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濮阳市第二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设置的审核意见
文 号: 濮环审〔2023〕13号
濮阳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濮阳市第二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
设置的审核意见
濮阳康达环保水务有限公司、濮阳市弘康水务处理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送的入河排污口设置申请收悉,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依据《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经研究,审核意见如下:
一、设置地点
濮阳市第二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设置在河南省濮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顺河村西北方向顺河沟右岸,地理坐标为:东经114°58′2.68″,北纬35°49′25.93″。排放方式为连续排放,入河方式为管道,排入顺河沟后,最终汇入马颊河濮阳市景观娱乐用水区。
二、污染物排放量及排放浓度要求
濮阳市第二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采用“预处理+水解酸化+两级AO+MBBR生化池+二沉池+高效沉淀池+臭氧接触氧化+活性炭生物滤池+纤维装盘滤池+紫外线消毒”工艺;二期工程采用“预处理+水解酸化+改良型A2O+转筒式精密过滤器+臭氧接触氧化+人工快滤+次氯酸钠消毒”工艺,对濮阳市经济技术产业集聚区的工业废水及濮阳城乡一体化示范区西部、黄埔基地、林海花园二期的生活污水进行处理。该项目设计处理规模10万吨/日,入河排污口主要排放经处理达标后的工业或生活污水,废水出水主要污染物负荷:化学需氧量不超过40mg/L、氨氮不超过2mg/L、总磷不超过0.4mg/L。
三、水环境保护要求
(一)按规定规范设置标识牌,入河处设置便于采集样品、计量监测及监督检查的监测井,安装视频监控设施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定期开展排污口水质监测,并及时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送监测信息。
(二)要确保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建立健全主要污染物控制制度,不断提升污水处理技术水平,减少对下游河流水质的影响。
(三)要建立健全环境应急制度,强化应急处置能力建设,制定水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并定期开展实战演练,加强事故应急监测,及时处理消除环境风险,保证所排入河流水质安全。
四、日常监督管理
该入河排污口由经开区、示范区生态环境部门进行日常监督管理,你单位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自觉接受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日常监督管理。
五、其他要求
本次设置的入河排污口若排放位置、排放方式、排放污染负荷以及污水处理厂处理规模等事项发生重大改变,需重新申请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核。
2023年8月7日
抄送: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经开区环境保护局、示范区生态环境办
濮阳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 2023年8月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