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实行地方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和文本动态化、信息化管理。及时根据全面深化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以及上位法和上级文件的动态变化,对辖区内地方政府规章或者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清理结果向社会公布。
- 濮环办〔2022〕7号濮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网络截图 2022-06-14
- 濮环办〔2022〕7号濮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2022-06-14
- 濮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工作的通知 2022-05-16
- 2021年新增濮阳市生态环境局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2021-07-21
- 2021年关于废止部分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2021-07-21
- 2020年新增市政府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2021-07-21
- 2020年新增濮阳市生态环境局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2021-07-21
- 2020年关于废止有关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2021-07-21
- 2019年新增濮阳市生态环境局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2021-07-21
- 2018年新增市政府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2021-07-21
- 2018年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2021-07-21
- 2017年新增市政府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2021-07-21
- 2016年新增濮阳市人民政府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2021-07-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