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4.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做到依规依纪依法严肃问责、规范问责、精准间责、慎重问责,既避免问责不力,也避免间责泛化、简单化。
- 75.政府内部权力制约体系形成,审计监督、统计监督、财会监督、执法监督、行政复议等监督机制作用得到积极且有效发挥。对财政资金分配使用、国有资产监管、政府投资、政府采购、公共资源转让、公共工程建设等权力集中的部门和岗位实行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定期轮岗。
- 79.行政机关违法行政行为投诉举报登记制度建立,举报箱、电子信箱、热线电话等监督渠道通畅,统一政务咨询投诉举报平台建立健全,除110、120、119等紧急类热线以外,将各部门非紧急类政务热线整合,纳入统一政务咨询投诉举报平台管理。
- 80.对新闻媒体曝光的违法行政问题及时进行调查核实,解释说明,依法作出处理并进行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