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濮阳市新新环保科技工程有限公司重新核发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情况的公示
发表时间:2021-0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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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机关于2021年1月25日受理濮阳市新新环保科技工程有限公司提出的:关于濮阳市新新环保科技工程有限公司申请重新申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事项的申请,经审查,按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和《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濮阳市新新环保科技工程有限公司能够满足重新申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对该企业重新核发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现予以公示。
新新环保科技工程有限公司许可经营危险废物的范围为:HW01 医疗废物;具体代码:841-001-01,规模 3600吨/年、182.5吨/年(医疗污泥类);841-002-01,规模 780吨/年;841-003-01,规模 48吨/年(手术或尸检后能辨认的人体组织、器官及死胎除外);841-004-01,规模48吨/年(放射性废物、高压容器、含有重金属(如铅、镉、汞等)的医疗废物除外);841-005-01,规模 48吨/年(废弃的细胞毒性药品、剧毒物品、易燃易爆物品除外)。
2021年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