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核安全知识百问(二)
21 全球核电现状如何?
国际原子能机构(IAEA)统计显示,截至2019年底,全球运行核电机组442台,在建机组55台。2019年,全球核发电量总计为25862亿千瓦时,占全球总发电量的近10%。
延伸阅读 全球核电国家发电比例
2019年,核电国家中核能发电占总发电量高于10%的有20个,法国约为71%,俄罗斯约为20%,美国约为20%,英国约为16%。我国约为5%。
相关知识 核电厂的发电原理
现有核电厂利用核裂变释放的热能代替化石燃料燃烧释放的热能,以反应堆为核心构成核蒸汽供应系统来代替火力发电的锅炉,产生的蒸汽经汽轮机推动发电机发电。
22 我国核电现状如何?
截至2020年底,我国核电运行机组49台,总额定装机容量5068万千瓦,2020年核电发电量约占全国发电总量的5%;在建核电机组15台,装机容量1680万千瓦。我国核电厂分布在辽宁、山东、江苏、浙江、福建、广东、广西、海南等8个沿海省份的
16个核电厂址。
延伸阅读 高温气冷堆
高温气冷堆以石墨作慢化剂,采用氨气作冷却剂,固有安全性高。2020年11月3日,我国全球首座高温气冷堆核电示范工程双堆冷试完成,为加快高温气冷堆产业化奠定了坚实基础。
23 我国核技术利用事业发展状况如何?
我国是核技术利用大国,截至2020年底,核技术利用单位8万余家,生产、销售、使用放射性同位素的单位近1万家,在用放射源约14.9万枚,射线装置约20.5万台(套)。
相关知识 什么是核技术利用?
核技术利用,是指密封放射源、非密封放射源和射线装置在医疗、工业、农业、环境保护、地质调查、科学研究和教学等领域中的使用。例如,在医疗方面用于放射诊疗:在农业方面用于辐照育种、灭菌保鲜;在工业方面用于资源勘探,无损探伤、计量检测、材料改性;在环境保护方面用于污水治理等。
延伸阅读 核技术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中的作用
利用放射源或者射线装置产生高能电离辐射,杀灭细菌、病毒、微生物等,速度快、无污染、无化学残留。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极大地缩短了口罩、防护服等医疗物资灭菌时间,为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取得胜利提供了强有力支持。
24 我国核安全总体状况如何?
我国核安全总体状况良好。截至2020年底,我国核电机组安全稳定运行407堆年,未发生过国际核事件分级标准(INES)2级及以上事件或事故,且机组平均0级偏差和1级异常事件发生率呈下降趋势。放射源事故年发生率从20世纪90年代的6起/万枚下降到现在的1起/万枚以下。全国辐射环境水平保持在天然本底水平,未发生放射性污染环境事件。
延伸阅读 国际核事件分级标准
我国按照国际核事件分级标准(INES)对运行事件或者事故进行分级。考虑核事件对人和环境的影响、对设施放射性包容和控制的影响、对纵深防御能力的影响,将核事件分为七级,其中较低级别称为事件,分别为异常(1级)、一般事件(2级)、重要事件(3级);较高级别称为事故,分别为影响范围有限的事故(4级)、影响范围较大的事故(5级)、重要事故(6级)和重大事故(7级)。对不具有安全意义的微小事件称为偏差,归为0级。
25 我国核电安全运行状况如何?
2020年,全球400台核电机组参加世界核电运营者协会
(WANO)核电运行指标评比,有83台核电机组综合指数满分,其中我国47台机组参评,28台机组综合指数满分。近年我国核电机组80%以上指标优于世界中值水平,70%以上指标达到世界先
进值。
26 我国核技术利用安全状况如何?
我国对放射源实行从“摇篮”到“坟墓”的全寿期动态管理,将所有涉源单位纳入政府监管范围,建立国家核技术利用管理数据库,实施放射源安全提升行动,实现高风险移动源实时在线监控,提高核技术利用安全水平。目前放射源和射线装置100%纳入许可管理,废旧放射源100%安全收贮,放射源辐射事故年发生率持续降低。
延伸阅读 我们身边的核技术
我们日常经常接触到的核技术利用项目主要是医院的CT机、X光机等放射诊疗设备,各种室内场所布置的烟雾感应器,地铁、机场等公共场所使用的安检设备。
27 我国放射性废物安全状况如何?
我国放射性废物安全状况良好。核电厂、研究堆和核燃料循环设施均配套建设放射性废气、废液和固体废物处理与贮存设施。已产生的放射性废物除送交处置外,其余均在贮存设施内安全暂存。核技术利用放射性废物集中收贮在各省份的城市放射性废物库和国家废放射源集中贮存库。铀(钍)矿和伴生放射性矿开发利用产生的尾矿(渣)属于天然放射性固体废物,铀(钍)矿尾矿(渣)均在铀矿治场址内贮存或处置,伴生放射性矿开发利用产生的放射性固体废物大多贮存于厂区内。我国未发生过放射性废物向环境无序排放事故。
相关知识 放射性废物主要来源
我国的放射性废物主要来自于核电厂、研究堆、核燃料循环设施和核技术利用、铀(钍)矿资源开发利用等活动。
28 我国辐射环境状况如何?
全国辐射环境监测结果表明,多年来我国辐射环境质量总体良好,环境电离辐射水平处于本底涨落范围内,环境电磁辐射水平低于国家规定的电磁环境控制限值,核设施与辐射设施周围环境电离辐射水平总体无明显变化。
相关知识 电离辐射与电磁辐射
按照能量大小,辐射分为电离辐射和电磁辐射。拥有足够高能量、会直接或间接使物质的原子发生电离,这种辐射称为电离辐射,而能量较低的辐射称为电磁辐射。
相关知识 生活环境中无处不在的电离辐射
生活环境中电离辐射无处不在,按其来源可分为天然辐射和人工辐射。联合国原子辐射影响科学委员会(UNSCEAR)报告指出,人体受到的辐射大约有80%来自天然环境,近20%来自医疗照射等人工活动。人体受到少量辐射一般不会有不适症状,也不会伤害身体。
相关知识 辐射照射对人体的效应
人体受电离辐射照射后产生的效应按剂量—效应关系可分为组织反应(确定性效应)和随机性效应。组织反应是通常情况下存在剂量阈值的一种辐射效应,超过阈值时,剂量愈高则效应的严重程度愈大,比如急性辐射损伤,表现为恶心、呕吐及放射性皮肤红斑等症状。随机性效应是发生几率与剂量成正比而严重程度与剂量无关的辐射效应,比如诱发癌症及遗传效应等。
29 我国辐射环境监测能力如何?
我国已建立国家、省和市三级辐射环境监测体系,建成全国辐射环境质量监测、重点核设施周围辐射环境监督性监测、核与辐射应急监测“三张网”,实现辐射环境全覆盖全天候监控。截至2020年12月,国家级辐射环境监测网络共有1834个监测点,包括500个大气辐射环境自动监测站、328个陆地点、362个土壤点、477个水体点、48个海水点、85个电磁辐射监测点、34个海洋生物监测点,并在46个国家重点监管核与辐射设施周边开展监督性监测。
延伸阅读 全国辐射环境质量报告
我国每年发布全国辐射环境质量报告,以国家辐射环境监测网数据为基础,对全国辐射环境质量状况进行分析和总结。
30 我国核安全法规体系是什么样的?
我国核安全法规体系分为五个层级。第一层为国家法律,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第二层为国务院行政法规,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核设施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等9部;第三层为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发布的部门规章;第四层为指导性文件;第五层为参考性文件。
31 我国核安全法规主要有哪些系列?
我国核安全法规按其所覆盖的技术领域分为十大系列,分别为通用系列、核电厂系列、研究堆系列、非堆核燃料循环设施系列、放射性废物管理系列、核材料管制系列、民用核安全设备系列、放射性物品运输管理系列、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系列、辐射环境系列。
32 核安全法的目的和主要内容是什么?
为了保障核安全,预防与应对核事故,安全利用核能,保护公众和从业人员的安全与健康,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制定核安全法。
核安全法主要包括总则、核设施安全、核材料和放射性废物安全、核事故应急、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监督检查、法律责任、附则等内容。
33 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的目的和主要内容是什么?
为了防治放射性污染,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促进核能、核技术的开发与和平利用,制定放射性污染防治法。
放射性污染防治法主要对放射性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核设施的放射性污染防治、核技术利用的放射性污染防治、铀(钍)矿和伴生放射性矿开发利用的放射性污染防治、放射性废物管理和法律责任等作出规定。
34 我国核能发展经历了哪些阶段?
1955年,我国确立大力发展原子能事业的方针。1970年,开始推进核电厂建设。1983年,国务院核电领导小组成立,提出建设核电安全监管机构的建议。1986年,国家“七五”计划明确“有重点、有步骤地建设核电站”。2000年以后,我国核电政策由“适度发展”转变为“积极推进”。2011年,日本福岛核事故后,明确“在确保安全的基础上高效发展核电”。2016年,明确“以沿海核电带为重点,安全建设自主核电示范工程和项目”。2021年,明确“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积极有序发展核电”。
35 核安全规划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制定国家核安全规划是落实核安全观的有效途径,是核安全法的明确要求。核安全规划分析核安全现状与形势,阐明规划期内核安全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明确核安全目标指标、重点任务、重点工程、保障措施,是统领各项核安全工作的总纲。
延伸阅读 “十三五”核安全规划
《核安全与放射性污染防治“十三五”规划及2025年远景目标》于2017年3月发布实施,明确了6项目标、10项重点任务、6项重点工程和8项保障措施。“十三五”终期评估结果表明,我国完成了规划各项任务,核安全水平持续提高。
36 我国核安全相关的政府部门主要有哪些?
我国与核安全相关的政府部门包括国务院核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核工业主管部门、能源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核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核安全和辐射安全监督管理,核工业主管部门负责核工业行业管理,能源主管部门负责核电管理等。其他有关部门包括公安、自然资源、交通、商务、卫生健康、海关等部门。
37 我国核安全监管组织体系是什么样的?
我国实行核安全、辐射安全和辐射环境管理的统一独立监管,建立了总部机关、地区监督站、技术支持单位“三位一体”的核安全监管组织体系。设立国家核安全局,统筹全国民用核安全监督管理。设置华北、华东、华南、西南、西北、东北6个地区监督站,作为国家核安全局派出机构,实施区域核安全监督检查。设立核与辐射安全中心、辐射环境监测技术中心等专业技术机构,为国家核安全局提供全方位技术支持。各级地方政府结合实际设立监管机构或配备专兼职监管人员,开展本地区辐射安全监管。
相关知识 核安全精神
我国核安全工作奉行“核安全事业高于一切,核安全责任重于泰山,严慎细实规范监管,团结协作不断进取”的核安全精神,秉持“独立、公开、法治、理性、有效”的监管理念。
38 国家核安全专家委员会的作用是什么?
根据核安全法规定,国务院核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成立核安全专家委员会,为核安全决策提供咨询意见。制定核安全规划和标准,进行核设施重大安全问题技术决策,应当咨询核安全专家委员会的意见。
39 核安全监管方式有哪些?
我国对核设施、核材料、核活动以及放射性物质实施全链条、全生命周期、分阶段审评许可,对核设施和从事核活动的单位开展全过程监督执法,对辐射环境开展全天候监测。
40 核设施的安全许可证有哪些?
我国建立核设施安全许可制度。核设施营运单位进行核设施选址、建造、运行、退役等活动,应当向国务院核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申请许可。国务院核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依法进行审评,并相应颁发场址选择审查意见书、建造许可证、运行许可证和退役批准书等许可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