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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园区)2024年3月25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发表时间:2024-03-25 浏览次数: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中心拟对河南宣垣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39万吨高性能环保NCM新型化工材料新能源项目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中心。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电话:0393-8222033 电子邮件:pygyyqhbfj@163.com

通讯地址:濮阳市黄河东路工业大道工业园区管委会(4570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2024325日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编制单位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河南宣垣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39万吨高性能环保NCM新型化工材料新能源项目

濮阳市产业集聚区(含濮阳工业园区)金濮路西、龙华街北

河南中玖科创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项目占地71亩,建设年产1万吨高分子高固分材料、1.39万吨新型水性环保材料。主要设备:分散搅拌机、卧式砂磨机、反应釜、调漆罐及减速搅拌机、全自动灌装机等。生产工艺,新型高分子高固分材料:投料-配料、搅拌-研磨-调浆-过滤-灌装;新型水性环保材料:投料-配料、搅拌-研磨-调浆-过滤-灌装。

河南中玖科创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1.废气本项目废气主要为非甲烷总烃、颗粒物、氨、硫化氢、臭气、二甲苯,投料工序产生的颗粒物通过4个集气罩+袋式除尘器+15m高排气筒外排;生产线非甲烷总烃、二甲苯经收集后通过活性炭吸附/脱附+RCO装置+15m高排气筒外排;危废间和试剂检测间废气经收集后通过二级活性炭吸附+15m高排气筒外排;污水处理站废气氨、硫化氢、臭气经收集+碱喷淋+活性炭吸附+15m高排气筒外排。有组织和无组织外排污染物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涂料、油墨及胶粘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环办大气函﹝2020﹞340号涂料执照A级指标限值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2.废水。本项目废水经厂区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近期排入濮阳市第三污水处理厂处理后外排,待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建成投运后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后外排。污染物排放应满足《化工行业水污染物间接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及污水处理厂收水标准要求。

3.固废。项目产生的一般固废暂存依托现有50m2一般固废暂存间,收集后定期由厂家回收。危险废物暂200m2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转移处置。

4.噪声。项目运营期厂界四周噪声昼夜叠加值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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