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县)2024年4月22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环评股。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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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范县金堤路东段产业大厦办公楼范县生态环境分局六楼607室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2024年4月22日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编制单位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 |
1 | 濮阳市宏大圣导新材料有限公司新建3吨天然气锅炉项目 | 濮阳市范县范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濮王产业园濮阳市宏大圣导新材料有限公司院内 | 濮阳市宏大圣导新材料有限公司 | 濮阳市宏大圣导新材料有限公司在濮阳市范县范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濮王产业园濮阳市宏大圣导新材料有限公司院内建设新建3吨天然气锅炉项目 | 河南秋晟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1、废气。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锅炉废气。锅炉废气采用“低氮燃烧+烟气再循环”技术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应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2089-2021)表1燃气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 2、废水。项目运营期。废水为软水制备产生的废水。软水制备产生的废水,属于清净下水,经厂区总排口排放排入中原水务范县第二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深度处理。应满足《化工行业水污染物间接排放标准》(DB41/1135-2016),同时满足中原水务范县第二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收水要求。 3、噪声。项目运营期。噪声经基础减振、厂房隔声及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贡献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4、固废。固废应妥善处置。一般固废为废反渗透膜。废反渗透膜经收集后交由厂家回收利用。 | 网络公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