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县)2024年11月5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环评股。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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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范县金堤路东段产业大厦办公楼范县生态环境分局六楼607室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2024年11月5日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编制单位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 |
1 | 濮阳市盛通聚源新材料有限公司三万吨聚碳酸酯侧线性能助剂项目 | 濮阳市范县产业集聚区濮王产业园濮阳市盛通聚源新材料有限公司院内 | 濮阳市盛通聚源新材料有限公司 | 濮阳市盛通聚源新材料有限公司在濮阳市范县产业集聚区濮王产业园濮阳市盛通聚源新材料有限公司院内建设三万吨聚碳酸酯侧线性能助剂项目 | 河南拓豫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1、废气。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聚醚醚酮有机废气、聚苯砜有机废气、PBS有机废气、粉尘。聚醚醚酮有机废气、聚苯砜有机废气采取“一级水喷淋+除雾+冷凝+树脂吸附(脱附+两级深冷)”进行处理后,由25m高排气筒排放;PBS有机废气依托现有焚烧炉焚烧处理后,由50m高排气筒排放;聚醚醚酮粉尘、聚苯砜粉尘经各自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由25m高排气筒排放;PBS粉尘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由15m排气筒排放。应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2020)标准限值要求。 2、废水。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设备清洗废水、生产工艺废水、真空泵废水、水喷淋废水、冷却循环水排水、脱盐水排水。生活污水进入厂区污水处理站“调节池+曝气+沉淀+曝气生物滤池”进行处理,与循环水系统排水、脱盐水站废水经厂区总排口经市政管网进入濮王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设备清洗废水、生产工艺废水、真空泵废水、水喷淋废水经厂区废水暂存罐暂存,经架空管道进入濮阳市盛源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污水处理站“缓冲罐+隔油池+加药反应池+气浮机+水解酸化池+配水井+PEIC厌氧反应器(UITA厌氧反应器)+厌沉池+A/O活性污泥池+二级O池+MBR池+深度处理池+缓冲池+砂滤罐+清水池”进行处理,通过盛源科技总排口经市政管网进入濮王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外排水应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化工行业水污染物间接排放标准》(DB41/1135-2016)以及濮王污水处理厂收水水质标准。 3、噪声。项目运营期。噪声经基础减振、厂房隔声及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贡献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4、固废。固废应妥善处置。一般固废为生活垃圾、、废包装材料。生活垃圾、除尘器收集的粉尘收集后交环卫部门处理;废包装袋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出售。危险废物为精馏釜底液、混合盐、PPSU的混盐、蒸发釜底残渣、精馏釜底残液、废THF、预缩聚废BDO、缩聚过滤残渣、终缩聚废BDO、沾染危险化学品的废包装材料、废导热油、废滤袋、废润滑油、袋式除尘器收集的上料粉尘、废树脂、深冷废液。废THF、预缩聚废BDO、终缩聚废BDO进入现有焚烧炉焚烧;废导热油由由资质单位回收;精馏釜底液、混合盐、PPSU的混盐、蒸发釜底残渣、精馏釜底残液、缩聚过滤残渣、沾染危险化学品的废包装材料、废滤袋、废润滑油、袋式除尘器收集的上料粉尘、废树脂、深冷废液收集后由厂内危险废物暂存间暂存后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 网络公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