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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丰县)2024年11月8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发表时间:2024-11-08 浏览次数: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综合开发股。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

电话:0393-7200035         电子邮件:qfxzhcfg@163.com

通讯地址:清丰县城关镇顿丘大道韩庄村村北4573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2024118日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

参与

1

清丰县城南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

清丰县固城镇通达路与南一路交叉口

清丰县城市管理局

河南格硕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项目总投资46724.15万元建设污水处理规模为5m3/d的污水处理站,处理工艺:粗格栅及提升泵房+细格栅及旋流沉砂池+生物反应池+二沉池+磁混凝沉淀池+反硝化滤池+紫外和次氯酸钠辅助消毒处理达标后尾水通过永固沟排入马颊河

营运期污染防治措施:

废气:项目废气主要为污水处理站废气、食堂油烟废气,其中污水处理站废气采取“加盖封闭+负压抽风”收集后通过“水喷淋+生物滤池除臭系统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食堂油烟废气油烟净化装处理后高于屋顶排放

废水:营运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喷淋塔水,通过厂区污水管道进入本厂污水处理系统

噪声:项目噪声源主要为风机、压滤机、泵等,对高噪声设备采取隔声、消声、减振、绿化等措施进行处理

固体:项目固废主要有栅渣、沉砂及浓缩污泥为一般固废,暂存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运至附近垃圾填埋场焚烧处理,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建设单位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进行了公众参与,作出了采纳公众意见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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