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县)2024年11月11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环评股。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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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范县金堤路东段产业大厦办公楼范县生态环境分局六楼607室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2024年11月11日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编制单位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 |
1 | 濮阳市晟鑫润滑油脂有限公司年产200万只塑料桶、58万只塑料壶项目 | 河南省濮阳市范县濮城镇工业园区振兴路与天元路交叉口向北100米路东2号 | 濮阳市晟鑫润滑油脂有限公司 | 濮阳市晟鑫润滑油脂有限公司在河南省濮阳市范县濮城镇工业园区振兴路与天元路交叉口向北100米路东2号建设年产200万只塑料桶、58万只塑料壶项目 | 河南晟达安环低碳科技有限公司 | 1、废气。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注塑、吹塑、印刷、洗版废气及破碎产生的颗粒物。注塑、吹塑、印刷、洗版废气收集后引入一套“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通过22m高排气筒排放;破碎产生的颗粒物收集后引入一套“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22m排气筒排放。应满足《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1年修订版)》-塑料制品行业A级标准、《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印刷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41/1956-2020)、关于印发《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的函(环办大气函[2020]340号)包装印刷绩效分级(A级企业)排放限值要求。 2、废水。项目运营期。废水为生活污水、循环冷却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濮王污水处理厂;循环冷却水系统排水用于厂区绿化,不外排。应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及范县濮王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标准。 3、噪声。项目运营期。噪声经基础减振、厂房隔声及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贡献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4、固废。固废应妥善处置。一般固废为废包装袋、除尘灰。废包装袋经收集暂存一般固废暂存间后直接外售综合利用;除尘灰经收集暂存后直接外售综合利用。危险废物为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废油桶、洗版废水、废油墨桶、含油墨抹布通过危险废物暂存间暂存,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 网络公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