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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龙区)2024年12月26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发表时间:2024-12-26 浏览次数: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环评股。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

电话:0393-4497539 电子邮件:hlhbkfk@163.com

通讯地址:濮阳市长庆路与胜利路交叉口东北角(457001)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20241226日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濮阳绿色热源供应中心(油田区域)项目

濮阳市苏北路与文化北路交叉口

濮阳市城市管理局

河南青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总投资39844.5万元,主要建设以中深层地热、天然气等多种新能源的高效绿色能源供应中心。新建燃气锅炉房1座,规模3×100t/h燃气锅炉;新建地热井站房1座,3对2000米抽水回灌地热井+高温水热泵。

 

1、废气项目施工期,施工场地严格落实“八个100%”管理要求,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及施工方式,防止扬尘污染,确保各项污染标排放。项目运营期燃气锅炉废气分别通过“低氮燃烧+烟气循环+30m高排气筒”排放。

2、废水。实行雨污分流。项目运营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与软水制备排浓水、 锅炉定期排污水、反冲洗废水一起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中原油田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

3、噪声。运营期噪声主要为设备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噪声,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和距离衰减等措施进行控制。

4、固废。各种固废应妥善处置。废反渗透膜及废树脂、废滤芯、废太阳能电池板由原厂商更换回收,废砂由原厂商清理维护后带走,不在厂区贮存,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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