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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县)2024年12月30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发表时间:2024-12-30 浏览次数: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环评股。公示期为个工作日。

电话:0393-3233496  电子邮件:hbjkfg@126.com

通讯地址:濮阳县红旗路与长庆路交叉口东北角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20241230日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编制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濮阳恒晟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年加工6万吨废旧轮胎和3万吨电路板项目(一期年加工6万吨废旧轮胎)

濮阳市濮阳县八公桥镇倪家寨村南800米静脉产业园18

濮阳恒晟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河南丛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总投资为5000万元,拟用地面积50亩,年处理废轮胎60000t/a,主要设备有20台裂解炉,及其他配套设施

废气:1、裂解不凝气:用于燃烧室燃烧处理,燃烧尾气再采用“高温布袋除尘+钠钙双碱法脱硫+间接急冷塔+除湿过滤+活性炭吸附浓缩和脱附再燃烧”处理,经15m排气筒排放。2、含尘废气:炭黑风送系统、包装系统粉尘经覆膜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15m排气筒排放。3、危废间废气、储罐呼吸废气、隔油气浮装置废气引至裂解炉尾气处理设施一并处理。

废水:生活污水采用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定期清掏还田利用,待濮阳县城南新区起步区污水处理厂及污水管网建成运营后可排入濮阳县城南新区起步区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后达标排放;裂解油水分离罐含油废水经雾化后进入裂解炉燃烧室燃烧处理;初期雨水、不凝气水封罐废水等含油废水采用“隔油+气浮”一体化设施处理后,用于脱硫设施补水,不外排;循环冷却水定期排水用于厂内洒水抑尘,不外排。

噪声:主要为裂解炉、自动出渣机、包装机、裂解油泵、水泵风机产生的噪声,噪声源强在75-80dBA)左右。通过采取厂房隔声、距离衰减后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固废:一般固体废物:脱硫石膏外售石膏建材厂进行资源化利用;炭黑除尘器收集的粉尘返回炭黑料仓进行再包装利用;化粪池污泥委托专业机构进行定期清掏进行资源化再利用。

危险废物:储罐油泥、废浮油渣、废活性炭、废碱包装物,采用密封保存,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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