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濮阳市生态环境局 今天是: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当前位置: > 专题专栏 > 县(区)分局

(范县)2025年1月9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发表时间:2025-01-09 浏览次数: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环评股。公示期为个工作日。

电话:0393-8686786传真:0393-8799836电子邮件:19939399928@163.com

通讯地址:范县金堤路东段产业大厦办公楼范县生态环境分局六楼607室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202519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编制单位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

1

范县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范县县城区集中供热项目

范县产业集聚区濮王园区濮润热电厂至范县城区中心供热站、范县县城黄河路等市政供热管网

范县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范县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在范县产业集聚区濮王园区濮润热电厂至范县城区中心供热站、范县县城黄河路等市政供热管网建设范县县城区集中供热项目

河南丛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1、废气。项目施工期。废气主要为施工扬尘。施工方应遵循河南省住建厅提出的施工扬尘治理“八个百分百”要求:施工现场要100%设立围挡,施工现场的所有物料堆放要100%覆盖,施工现场裸露地面非道路的要100%绿化,进出施工现场的车辆要100%喷淋,拆除和土方作业时要100%喷淋,渣土运输车辆要100%封闭,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以上的施工工地100%安装在线视频监控,工地内非道路移动机械使用油品及车辆100%达标。

2、废水。项目施工期。废水为生活污水、施工废水。生活污水利用就近公厕;施工废水通过设置沉淀池,清洗废水处理后再利用,沉淀的泥沙随多余土方一并外运。

3、噪声。项目施工期。应采取必要的噪声控制措施,因此,在建筑施工期间向周围排放噪声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规定,严格按《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进行控制,降低施工噪声对环境的影响。

4、固废。固废应妥善处置。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是多余土方以及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生活垃圾经收集后交附近环卫处统一处理;多余土方可及时外售资源化利用。运营期固废主要是供热首站、中继泵站旋流自动除污器定期清理的泥沙、铁屑等杂质,均属于一般固废,采用密封袋装,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网络公示


版权所有:濮阳市生态环境局 联系地址:濮阳市华龙区卫河中路186号 联系电话:0393-6667610

豫公网安备41090202000267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4109000033

网站总访问人数: 在线人数:

豫ICP备15002652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