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龙区)2025年2月25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环评股。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
电话:0393-4497539 电子邮件:hlhbkfk@163.com
通讯地址:濮阳市长庆路与胜利路交叉口东北角(457001)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2025年2月25日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濮阳市民政精神康复医养中心综合楼建设项目 | 濮阳市苏北路南,杨干城路东,濮阳市精神卫生中心院内 | 濮阳市精神卫生中心 | 濮阳诚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总投资16713万元,建设综合楼一栋,建筑面积25000.46㎡,新增病床500张。 | 1、废气。项目施工期,施工场地严格落实“八个100%”管理要求,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及施工方式,防止扬尘污染,确保各项污染标排放。项目运营期污水处理站恶臭废气经喷淋装置+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备用柴油发电机燃油尾气通过抽风机抽至室外无组织排放;地下车库采用机械排风引至高空排放;医疗废物暂存间进行密闭设置,设单独的清运出入口和通道,其内医疗废物日产日清,且定期对医疗废物暂存间进行消毒。 2、废水。实行雨污分流。项目运营期常规检验产生的酸性废水经中和预处理,汇同医疗废水、生活污水等进入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最终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濮阳市第三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 3、噪声。运营期噪声主要为泵类设备等产生的设备噪声,采取选用低噪音设备、减震、隔音和距离衰减等措施进行控制。 4、固废。各种固废应妥善处置。废包装材料、未被污染的一次性塑料(玻璃)输液瓶(袋)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外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脱水后的格栅渣、污泥经密闭封装后和医疗废物、废活性炭暂存于医疗废物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 建设单位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进行了公众参与,作出了采纳公众意见的承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