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县)2025年3月3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环评股。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
电话:0393-3233496电子邮件:hbjkfg@126.com
通讯地址:濮阳县红旗路与长庆路交叉口东北角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2025年3月3日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编制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濮阳县豫龙塑料包装有限公司新建5000吨/年生物质降解包装材料项目 |
河南省濮阳市濮阳县铁丘路与文明路交叉口西南角绿探集团院内 |
濮阳县豫龙塑料包装有限公司 |
河南青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利用绿探集团院内现有闲置7号厂房内部南侧区域,不新增占地及土建工程,总建筑面积为5000平方米,年产生物质降解包装材料5000吨。 | 废气 吹膜、造粒工序产生的VOCs,通过集气罩+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净化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印刷工序产生的VOCs,通过集气罩+房间二次密闭+活性炭吸附+催化燃烧装置净化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 废水 主要为员工生活污水,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至濮阳县清源水务有限公司进行处理。 噪声 主要为机械设备施工作业所产生的噪声。施工单位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作业时间等措施,可减少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施工期的噪声影响是短暂的,项目建成后,施工期噪声的影响也随之结束,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固废 一般固体废物:废包装材料进行外售;边角料和不合格品带油墨的进行外售,不带油墨的用于造粒;均暂存于一般固废间。 危险废物:废催化剂、废活性炭、废油墨桶、废清洗剂包装桶经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 生活垃圾:收集后交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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