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县)2025年3月7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环评股。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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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范县金堤路东段产业大厦办公楼范县生态环境分局六楼607室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2025年3月7日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编制单位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 |
1 | 范县濮盛热力有限公司热力供应项目 | 濮阳市范县张庄木业产业园区 | 范县濮盛热力有限公司 | 范县濮盛热力有限公司在濮阳市范县张庄木业产业园区建设热力供应项目 | 河南晟达安环低碳科技有限公司 | 1、废气。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锅炉废气、灰库、渣库扬尘。锅炉废气经“低氮燃烧+SNCR/SCR联合脱硝+袋式除尘器+双碱法脱硫”处理后,通过一根45m高排气筒排放;灰库、渣库各安装集气装置,一同通过袋式除尘器处理,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应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2089-2021)表1生物质锅炉排放限值、《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通用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4修订版)涉锅炉企业绩效分级标准(10mg/m3)及《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排放限值要求。 2、废水。项目运营期。废水为纯水制备废水、锅炉定期排水、脱硫废水、生活污水。纯水制备废水直接排放市政管网,后排入范县千安污水处理厂;锅炉定期排水经收集后用于厂区洒水抑尘及锅炉灰渣加湿,不外排;脱硫废水在脱硫塔内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处理后直接排入市政管网,后排入范县千安污水处理厂。应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同时满足范县千安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标准要求。 3、噪声。项目运营期。噪声经基础减振、厂房隔声及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贡献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4、固废。固废应妥善处置。一般固废为锅炉灰、渣、脱硫石膏、废反渗透膜、生活垃圾。锅炉灰、渣分别储存于灰库、渣库中,定期外售给建筑公司;脱硫石膏经收集暂存脱硫石膏暂存间后直接外售综合利用;废反渗透膜更换后直接由厂家(可处理废反渗透膜)回收更换;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收集后统一处理。危险废物为废催化剂、废润滑油。废催化剂、废润滑油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 网络公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