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县)2025年5月7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环评股。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
电话:0393-3233496电子邮件:hbjkfg@126.com
通讯地址:濮阳县红旗路与长庆路交叉口东北角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2025年5月7日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编制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濮阳天顺复合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1万吨风电叶片拉挤大梁项目 | 濮阳市濮阳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城东园区 | 濮阳天顺复合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河南格硕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项目总投资10000万元,租赁已建成厂房,厂区占地面积为46666.67m²,建筑面积为16383m²。项目职工人数70人,年工作300天,三班制,每班工作8小时,年工作时间7200小时,本项目不在厂区内食宿,生产车间共设置80条生产线。 | 废气:运营期废气主要为混胶、浸胶、固化成型工序的非甲烷总烃,密闭收集引入“活性炭吸附装置+沸石分子筛”+25m高排气筒排放; 切割粉尘经设备自带移动式袋式除尘器收集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废水:项目运营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濮阳县清源水务有限公司进一步处理。 噪声: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为纱架、导纱架、切割机、收卷装置等设备,噪声源强约75~85dB(A)产生的噪声,通过采取厂房隔声、距离衰减后,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固废:项目一般固废为边角料、不合格产品,除尘器收集的颗粒物、生活垃圾;生活垃圾定期由环卫清运,其他外售综合单位处置; 危险废物为废树脂吨桶、废胶料、废分子筛、废活性炭,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综上,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全部综合利用和合理处置,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