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县)2025年5月12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环评股。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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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范县金堤路东段产业大厦办公楼范县生态环境分局六楼607室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2025年5月12日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编制单位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 |
1 | 濮阳昌润洗水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年洗涤300万套居民服装及布草项目 | 范县新区金堤路服装产业园内9号 | 濮阳昌润洗水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濮阳昌润洗水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在范县新区金堤路服装产业园内9号建设洗涤300万套居民服装及布草项目 | 濮阳诚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1、废气。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蒸汽发生器天然气燃烧废气、污水处理站恶臭气体。天然气锅炉配套安装低氮燃烧+烟气循环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污水处理站恶臭气体为无组织排放,通过适当喷洒除臭剂,减少污水站污泥废气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应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2089-2021)表1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标准限值要求。 2、废水。项目运营期。废水为生活污水、洗涤废水、蒸汽发生器废水。生活污水、洗涤废水经厂区内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入范县新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蒸汽发生器废水经污水管网排入范县新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应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同时满足范县新区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 3、噪声。项目运营期。噪声经基础减振、厂房隔声及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贡献值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4、固废。固废应妥善处置。一般固废为生活垃圾、废反渗透膜、废包装材料、污泥。生活垃圾经收集后定期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废反渗透膜定期更换后由厂家回收处置;废包装材料一般固废暂存间暂存后由厂家回收处置。 | 网络公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