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乐县)2025年5月30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环评股。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
电话:0393-6232329 电子邮件:nlxhpg@163.com
通讯地址:南乐县光明路8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2025年5月30日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编制单位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 |
1 | 河南超悦新能源有限公司年处理 40 万吨秸秆碳热联产项目
| 南乐县发展大道与爱民路交叉口 6 号
| 河南超悦新能源有限公司
| 项目总投资 30000 万元,占地面积 42829.72m²,总建筑面积 21028.61m2。位于濮阳南乐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爱民路北侧,发展大道西侧。
| 河南格硕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1、废气 ①铡切、压块废气经“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 20m 高排气筒排放; ②粉碎、制粒废气经“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 20m 高排气筒排放; ③锅炉烟气经 1 套“低氮燃烧+SNCR 脱硝+多管旋风除尘器+SDS 干法脱硫+布袋除尘器+SCR 脱硝”处理后,经 45m 高排气筒排放。 2、废水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至市政污水管网,最后排入南乐县污水处理厂;锅炉排污水回用作除渣用水,不外排;软水制备系统废水,回用作脱硝、除渣、洒水抑尘用水,剩余部分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南乐县污水处理厂 3、噪声 基础减震、厂房隔声、绿化降噪。 4、固废 一般固废:炉渣、除尘器收集的除尘粉、废除尘布袋,统一收 集后,定期外售综合利用,废离子交换树脂,更换后由厂家回 收; 危废:废脱硝催化剂、废润滑油、废油桶等危险废物,收集后 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至垃圾中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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