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县)2025年6月4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环评股。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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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濮阳县红旗路与长庆路交叉口东北角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2025年06月4日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编制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濮阳县美施再生能源部年产1000t风扇底盘项目 | 河南省濮阳市濮阳县文留镇西邢屯村南288号 | 濮阳县美施再生能源部 | 河南中玖科创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 建设内容:本项目拟投资500万元,租赁西邢屯村南邢屯沙场已建厂房,占地面积2000m2,主要建设3条风扇底盘生产线,年产1000吨风扇底盘,生产工艺为:混熔-热熔-模具-压缩-成型,主要生产设备为压机、出料机等。 | 废气:运营期废气:石粉储存产生粉尘,卸料粉尘,混料、投料粉尘,加热软化、挤出、压塑废气,染色、晾干废气,危废间废气。 石粉储存产生粉尘经经仓顶除尘器处理后,经15米排气筒DA001排放;卸料粉尘收集后通过管道连接至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米排气筒DA001排放;混料、投料粉尘收集后通过管道连接至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米排气筒DA001排放;加热软化、挤出、压塑废气收集后通过管道连接至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处理后通过15米排气筒DA002排放;染色、晾干废气收集后通过管道连接至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处理后通过15米排气筒DA002排放。危废间废气仅定性分析。 废水:本项目产生废水为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肥田,不外排。 噪声: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全自动送料机、液压机、挤塑机、风机等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噪声源强在70~85dB(A)之间。通过采取厂房隔声、基础减振后,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固废:项目营运期固体废物主要为一般固废:除尘器收尘灰、废边角料、沉渣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废包装袋收集后外售; 危险废物:废活性炭、废催化剂、废润滑油、废液压油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废包装桶定期由厂家回收再利用,可不作为固体废物; 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置。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