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丰县)2025年6月20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环评股。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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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清丰县城关镇顿丘大道韩庄村村北50米(4573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2025年6月20日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 |
1 | 河南凡蒂尔家具有限公司年产1200套木门、2000平方米衣柜、3000平方米墙板项目 | 清丰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家具产业园二区 | 河南凡蒂尔家具有限公司 | 河南中玖科创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 本项目位于清丰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家具产业园二区,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 占地面积3753.56m²,年产1200套木门、2000平方米衣柜、3000平方米墙板。 | 公司租赁园区标准化厂房建设,租赁厂房附带10m²作为危废暂存间。 二、营运期污染防治措施: 废气:主要为木加工工段产生的废气,拼板、擦色、喷漆、修色过程产生的废气。 木加工工段废气经中央除尘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擦色、喷漆、修色产生的颗粒物、非甲烷总烃经干式过滤器处理,同拼板产生的非甲烷总烃均经“两级活性炭吸附浓缩+催化燃烧”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 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依托园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排入清丰中州水务有限公司第二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噪声:主要为生产设备、风机等设备产生的机械噪声,通过基础减振、厂房隔音等措施后,厂界噪声值可以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固体:主要为废边角料、锯末、除尘设施收尘、废包装材料、废集尘袋、废包装桶、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废催化剂、废机油。废边角料、锯末、除尘设施收尘、废包装材料、废集尘袋:外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废包装桶、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废催化剂、废机油:危废暂存间暂存,交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