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丰县)2025年6月20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环评股。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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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2025年6月20日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 |
1 | 清丰县万典家具有限公司年产1万套客房实木家具项目 | 河南省濮阳市清丰县产业集聚区兴业路68号 | 清丰县万典家具有限公司 | 河南中玖科创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 本项目位于河南省濮阳市清丰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兴业路68号,项目总投资5000万元,项目占地面积8000m2,建筑面积12000m2,年产1万套客房实木家具项目。 | 一、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租赁清丰广欣家具有限公司已建成空厂房,工程内容主要为购置生产设备、安装、调试。施工期较短,且主要在厂房内施工,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因此本次评价施工期不再进行分析。 二、营运期污染防治措施: 废气:主要为①木加工车间产生的废气:开料、锯切、截料、修边、摇榫等产生的粉尘(颗粒物);②油磨产生的废气:油磨产生的含漆粉尘(颗粒物);③拼板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以非甲烷总烃计);④擦色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以非甲烷总烃计);⑤喷漆(调漆+喷漆+晾干)产生的有机废气(颗粒物、甲苯、二甲苯、非甲烷总烃);⑥危废暂存间废气(以非甲烷总烃计)。 ①木加工车间废气(颗粒物):开料、锯切、截料、修边、摇榫等产生的粉尘经各产尘部位上方加装吸风管通过风机收集后,引至一套中央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1)。 ②油磨产生废气(颗粒物):油磨产生的含漆粉尘经侧向抽风装置收集后,引入经袋式除尘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2)。 ③拼板工序有机废气(以非甲烷总烃计):板材粘结产生有机废气经涂胶设备上部集气罩收集后,经负压引风通道引至车间外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3)。 ④擦色工序有机废气(以非甲烷总烃计):擦色处理在专门的擦色房内进行,产生废气经负压收集后,引至车间外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3)。 ⑤喷漆(调漆+喷漆+晾干)有机废气(漆雾(颗粒物)、非甲烷总烃、甲苯、二甲苯):调漆、喷漆、晾干在喷漆房中进行,该过程产生有机废气及颗粒物负压收集后,经干式漆雾过滤器+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3)。 ⑥危废暂存间废气(以非甲烷总烃计):危废暂存间设置集气管道,将废气引入“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进行处理,仅定性分析。 废水: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营运期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处理后,排入清丰中州水务有限公司第二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处理后排入潴龙河。 噪声:主要为主要为数控裁板机、单轴铣床、三排钻、单轴镂铣机、单头直榫开榫机、多轴木工钻床、双端榫槽机、裁料锯、砂光机、精密推台锯、压刨、往复铣边机、纵锯修边机、压力泵、双轴铣床、木工平创床、台式钻床及环保设备风机等设备运转噪声,通过基础减振、厂房隔音等措施后,四周厂界噪声值可以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固体: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为生活垃圾、一般固废和危险废物;生活垃圾经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一般固废为废边角料、锯末、除尘器收尘、废包装材料经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外售;危险废物为废破损包装桶、油磨粉尘(含漆粉尘)、废活性炭、废催化剂、废机油、废过滤棉(含漆雾颗粒物)经危废暂存间暂存后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