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丰县)2025年7月21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环评股。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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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2025年7月21日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 |
1 | 河南腾龙装备科技有限公司年产车载钻机、固井车50台项目 | 濮阳市清丰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106国道与342国道东南角装备制造产业园1号 | 河南腾龙装备科技有限公司 | 河南中玖科创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 本项目位于濮阳市清丰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106国道与342国道东南角装备制造产业园1号,项目总投资12550万元, 占地面积26888.54m²,年产车载钻机、固井车50台。 | 一、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废气:施工场地清理、平整、开挖、回填、建材的运输、露天堆放、装卸等过程中产生扬尘,通过采取洒水抑尘、覆盖露天堆放物料和设置围挡等措施,对周围环境影响很小。 废水:主要为地表开挖产生的泥浆水和施工车辆冲洗废水、施工场地及临时道路洒水等产生的废水,沉淀后,洒水抑尘。 噪声:施工期在运输过程中会产生噪声,经采取降噪措施,再经距离衰减后,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 固废:施工期产生的建筑垃圾分类收集后运至市政部门指定的建筑垃圾堆放场;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二、营运期污染防治措施: 废气:主要为切割废气、喷砂废气、焊接废气、打磨废气、喷漆废气、烘干废气、危废间废气; 切割废气、喷砂废气、焊接废气经集气装置收集后进入覆膜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打磨废气经集气装置收集后进入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烘干废气经集气装置收集后进入活性炭纤维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喷漆废气经集气装置收集后进入干式过滤器处理后,与烘干废气共同进入活性炭纤维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危废间废气通过采取危险废物密封储存,设置集气管道并设置风阀,换气后废气进入活性炭纤维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 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经厂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排入清丰中州水务有限公司第二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噪声:主要为生产设备、风机等设备产生的机械噪声,通过基础减振、厂房隔音等措施后,厂界噪声值可以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固体:主要为废边角料、除尘器收集粉尘(切割、喷砂、焊接)、废焊材、废砂、废滤袋(切割、喷砂、焊接)、废包装桶(去离子水)、废润滑油、废滤材、废切削液、除尘器收集粉尘(打磨)、废包装桶(漆料、切削液)、废活性炭、洗枪水(含漆渣)、废催化剂、废滤袋(打磨)。废边角料、除尘器收集粉尘(切割、喷砂、焊接)、废焊材、废砂、废滤袋(切割、喷砂、焊接)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废包装桶(去离子水)收集后外售。废润滑油、废滤材、废切削液、除尘器收集粉尘(打磨)、废包装桶(漆料、切削液)、废活性炭、洗枪水(含漆渣)、废催化剂、废滤袋(打磨)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运至垃圾中转站,交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