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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县)2025年7月22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发表时间:2025-07-22 浏览次数: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环评股。公示期为个工作日。

电话:0393-3233496  电子邮件:hbjkfg@126.com

通讯地址:濮阳县红旗路与长庆路交叉口东北角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2025722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编制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中稹绿探(河南)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生物质能源站项目

 

 

 

 

 

 

濮阳市濮阳县八公桥镇南关

 

 

 

 

 

 

 

中稹绿探(河南)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河南青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总投资2000万元,占地面积为3000m2,主要建设2×15t/h生物质锅炉及其配套附属设施

废气一期、二期生物质锅炉产生的SO2NOx、颗粒物废气分别低氮燃烧+SNCR+SCR+多管旋风除尘器+袋式除尘器+石灰石-石膏法脱硫处理后分别通过不低于40米高的排气筒排放,排放浓度均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2089-2021燃生物质锅炉排放限值要求(颗粒物10mg/m3,二氧化硫35mg/m3,氮氧化物50mg/m3)。

废水项目一期二期均为软水制备废水与锅炉排污水经收集后用于吸收剂制浆、灰渣加湿生物质燃料储存粉尘降尘,剩余部分用于绿化、厕所冲洗、道路洒水降尘脱硫废水循环利用不外排生活污水及厕所冲洗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由建设单位定期清掏,不外排

固废一期、二期产生的一般固废均为废反渗透膜及废树脂、炉渣、除尘器收集粉尘以及脱硫石膏废反渗透膜及废树脂交相关单位综合处置,炉渣、除尘器收集粉尘及炉渣收集后暂存一般固废间,定期由钾肥厂拉走制作钾肥使用;脱硫石膏收集后作为建筑材料使用脱硝过程中产生的废催化剂,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

噪声本项目噪声主要为鼓风机引风机、水泵、除渣机等运转过程中产生的噪声噪声源强为70~80dB(A)。经基础减振、墙体隔音后,厂界噪声值均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对周边声环境的影响很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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