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县)2025年7月23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环评股。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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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范县金堤路东段产业大厦办公楼范县生态环境分局六楼607室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2025年7月23日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编制单位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 |
1 | 河南瑞元新材料有限公司30万吨/年调和油项目 | 范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振兴路与石油路交叉口西300米路北 | 河南瑞元新材料有限公司 | 河南瑞元新材料有限公司在范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振兴路与石油路交叉口西300米路北建设30万吨/年调和油项目 | 河南晟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1.废气。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储罐呼吸废气、装卸废气、动静密封点挥泄漏废气、危废间废气、化验室废气。储罐呼吸废气先采用内浮顶罐+氮封技术;再与装卸区废气经气相管线收集后进入新建“油气回收装置(三级冷凝+活性炭吸附脱附)”处理,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简排放;动静密封点泄漏废气,采取LDAR治理技术,可减少动静密封点泄漏废气泄漏量;危废暂存间、化验室设置集气管道,将废气引入油气回收装置进行处理。应满足《石油炼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0-2015)、《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文)、《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中的炼油和石油化工行业绩效分级A级要求。 2.废水。项目运营期。废水为生活污水、初期雨水、储罐清洗废水及储罐切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进行沉淀,初期雨水进入初期雨水池,后经隔油池隔油后,与生活污水一并由厂区总排口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中原水务范县第二污水处理有限公司进行深度处理;储罐清洗废水及储罐切水作为危废委托第三方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不外排。间接外排水应满足《石油炼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0-2015)表1间接排放限值要求,同时满足中原水务范县第二污水处理有限公司进水水质要求。 3.噪声。项目运营期。噪声经基础减振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贡献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4.固废。固废应妥善处置。一般固废为生活垃圾。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危险废物为废润滑油、清罐油泥、废活性炭、化验室废液、隔油池浮油、污泥、冷凝液。废润滑油采用密封桶包装,暂存危废暂存间,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清罐油泥经收集后委托有资质清罐厂家进行回收处置;废活性炭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理;化验室废液产生后采用密闭容器收集,暂存危废暂存间,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理;隔油池浮油、污泥暂存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冷凝液直接回用于生产,进入调和罐。 | 网络公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