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县)2025年7月23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环评股。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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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范县金堤路东段产业大厦办公楼范县生态环境分局六楼607室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2025年7月23日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编制单位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 |
1 | 河南华亿精工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4200kw有机热载体锅炉项目 | 范县产业集聚区濮王产业园河南华亿精工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院内 | 河南华亿精工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河南华亿精工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在范县产业集聚区濮王产业园河南华亿精工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院内建设4200kw有机热载体锅炉项目 | 河南省化工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 | 1.废气。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导热油炉烟气。导热油炉采用“低氮燃烧+烟气循环”,烟气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应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2089-2021)表1燃气锅炉排放限值要求。 2.噪声。项目运营期。噪声经基础减振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贡献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3.固废。固废应妥善处置。危险废物为废导热油。废导热油由有资质厂家回收,不在厂区内暂存。 | 网络公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