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前县)2025年8月15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2025年8月15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环评股。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
电话:0393-8668010传真:0393-8668010 电子邮件:taiqiankaifa@163.com
通讯地址:濮阳市台前县纬七路(4576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2025年8月15日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编制单位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 |
1 | 濮阳市存鑫建材有限公司二期扩建项目 | 濮阳市台前县城关镇老庄村东南1050m | 濮阳市存鑫建材有限公司 | 2条建筑材料搅拌生产线,年产30万吨混凝土、20万吨干混砂浆、30万吨水稳料 | 河南真境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1、废气。筒仓废气、搅拌粉尘、项目筒仓、搅拌楼颗粒物采取覆膜袋式除尘、车间及厂区采取洒水抑尘措施 2、废水。项目设备、车辆清洗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生产,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沉淀处理用于沤制农家肥,不外排 3、噪声。主要为项目噪声主要为搅拌机、空压机、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机械噪声,项目选用低噪音设备,并对高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震等措施厂界四周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的限值要求 4、固废。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固废为袋式除尘器收集粉尘、沉淀池沉淀沙石、废润滑油、生活垃圾,袋式除尘器收集的粉尘沉淀池沉淀的砂石回用于生产;生活垃圾收集后交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废润滑油暂存于现有危废暂存间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一般工业固废暂存场所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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