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丰县)2025年8月22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环评(综合)股。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
电话:0393-7200035 电子邮件:qfxzhkfg@163.com
通讯地址:濮阳市清丰县顿丘大道清丰县东方加油站东侧约140米(4573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2025年8月22日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 参与 |
1 | 汉玉伟木(清丰县)家居有限公司年产1万套实木复合门、4万平方米 全屋定制项目
| 濮阳市清丰县产业集聚区人民路南侧、建设路东侧6号 | 汉玉伟木(清丰县)家居有限公司 | 河南晟达安环低碳科技有限公司 | 汉玉伟木(清丰县)家居有限公司拟在濮阳市清丰县产业集聚区人民路南侧、建设路东侧6号投资4000万元建设年产1万套实木复合门、4万平方米全屋定制项目。本项目租赁一栋已建成厂房,占地8000平方米,建筑面积16000平方米。
| 一、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租赁伯艺精木(清丰)家居有限公司已建成空厂房,工程内容主要为购置生产设备、安装、调试。施工期较短,且主要在厂房内施工,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因此本次评价施工期不再进行分析。 二、营运期污染防治措施: 主要为①木加工车间产生的废气;②修正、油磨产生的废气:油磨产生的含漆粉尘(颗粒物);③拼板冷压、封边、热压、擦色、喷漆房(含晾干)废气; (1)木加工粉尘:根据工程分析,本项目运营期木加工工序粉尘经中央除尘系统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1)。 (2)打磨粉尘:打磨工序产生的粉尘经负压收集后引入脉冲布袋除尘器无组织排放。 (3)本项目拼板冷压、封边、热压、擦色过程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装置收集后一并经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与底漆房采用同一套废气处理装置),喷漆房废气采用水帘+漆雾过滤器处理后和晾干废气一起经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 (4)危废暂存间废气(以非甲烷总烃计):危废暂存间设置集气管道,将废气引入“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进行处理,仅定性分析。 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水帘废水经厂内污水处理站处理后一并通过厂区废水总排口接管进入清丰中州水务有限公司第二污水处理厂,尾水排入潴龙河。污水处理站设计规模为2m3/d,处理工艺:混凝沉淀+fenton氧化处理。 噪声:主要为主要为精密推台锯、砂光机、封边机、空压机、木线机、排钻、侧孔机、立铣机、打砂机及环保设备风机等设备运转噪声,通过基础减振、厂房隔音等措施后,四周厂界噪声值可以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委托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本项目产生的一般工业固废包括:木材加工过程中产生的木屑、废边角废料、废包装材料、除尘器收集的粉尘。木材加工过程中产生的木屑、废边角废料收集后外售;废包装材料收集后外售;除尘器收集的粉尘收集后外售。本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包括:废破损包装桶(废油漆桶、废胶桶、稀释剂桶)、水帘漆渣、油磨漆渣、污水处理中产生的絮状沉淀物、废活性炭、喷枪清洗废水、废催化剂、废机油、废过滤棉(含漆渣),分别交由相应资质单位处理。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