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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县)2025年9月22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发表时间:2025-09-22 浏览次数: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环评股。公示期为个工作日。

电话:0393-8686786传真:0393-8799836电子邮件:19939399928@163.com

通讯地址:范县金堤路东段产业大厦办公楼范县生态环境分局六楼607室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2025922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编制单位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

1

范县奥创木业有限公司年产3万立方米人造板项目

濮阳市范县张庄木业产业园纬九路与经三路交叉口西侧

范县奥创木业有限公司

范县奥创木业有限公司在濮阳市范县张庄木业产业园纬九路与经三路交叉口西侧建设年产3万立方米人造板项目

河南新恒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1.废气。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天然气锅炉燃烧废气、拌胶、涂胶、冷压、热压、裁剪废气、危废间废气。天然气锅炉燃烧废气采用低氮燃烧工艺,燃烧废气通过15m排气筒排放;拌胶、涂胶、冷压、热压、裁剪废气经集气装置+袋式除尘器+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危废间废气经过二级活性炭吸附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应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2089-2021)限值要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及《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环办大气函〔2020340号)人造板行业A级指标。

2.废水。项目运营期。废水为生活污水、纯水制备浓水、树脂再生浓水、锅炉定期排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运肥田,不外排;生产废水属清净下水,部分用于厂内洒扫抑尘,部分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运肥田,不外排。

3.噪声。项目运营期。噪声经基础减振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贡献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4.固废。固废应妥善处置。一般固废为生活垃圾、废木皮、废边角料、集尘灰、除尘器废布袋、废离子交换树脂。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废木皮、废边角料收集后外售废品回收站。集尘灰、除尘器废布袋、废离子交换树脂一般固废间暂存,收集后外售废品回收站。危险废物为废胶渣、废液压油、废油桶、废活性炭、废催化剂。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于危废间,定期交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网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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