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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县)2025年10月9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发表时间:2025-10-09 浏览次数: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环评股。公示期为个工作日。

电话:0393-8686786传真:0393-8799836电子邮件:19939399928@163.com

通讯地址:范县金堤路东段产业大厦办公楼范县生态环境分局六楼607室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2025109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编制单位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

1

河南泰海冶金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8万吨/年微合金冶炼剂项目

濮阳市范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新区产业园小微企业园工业路与工业二路交叉口东北角

河南泰海冶金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河南泰海冶金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在濮阳市范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新区产业园小微企业园工业路与工业二路交叉口东北角建设8万吨/年微合金冶炼剂项目

郑州正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1.废气。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粉料入仓粉尘、骨料上料粉尘、搅拌粉尘、破碎粉尘、筛分粉尘、烘干机废气、骨料装卸和风蚀扬尘。粉料入仓粉尘、骨料上料粉尘、搅拌粉尘、破碎粉尘、筛分粉尘经集气装置+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烘干机废气采用低氮燃烧工艺,燃烧废气通过15m排气筒排放;骨料装卸和风蚀扬尘采用密闭式堆场,堆场上方设置洒水喷淋设施减少无组织排放。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河南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066-2020)、《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通用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4年修订版)》及通用涉PM企业引领性指标和涉锅炉/炉窑企业A级绩效分级指标要求。

2.废水。项目运营期。废水为生活污水、喷淋用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经中原水务范县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处理后达标排放;喷淋用水附着在喷淋物上,蒸发耗散,无废水产生。间接外排水应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及中原水务范县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收水标准。

3.噪声。项目运营期。噪声经基础减振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贡献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4.固废。固废应妥善处置。一般固废为生活垃圾、不合格品、袋式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废包装袋。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不合格品、除尘器粉尘收集后回用于搅拌工序。废包装袋储存在一般固废暂存间内,统一收集后外售资源回收公司综合利用。危险废物为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废润滑油采用专用容器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废润滑油桶收集后暂存于危废间,定期交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网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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