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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丰县)2025年10月16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发表时间:2025-10-16 浏览次数: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环评综合。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

电话:0393-720035         电子邮件:qfxzhkfg@163.com

通讯地址:清丰县城关镇韩庄4573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20251016日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河南鑫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8000吨焦糖色、2800吨复配调味料项目

濮阳市清丰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兴华路与康王路交叉口

河南鑫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总投资10500万元,总占地面积13333.33平方米,建设规模为年产18000吨焦糖色、2800吨复配调味料项目

营运期污染防治措施:

废气:本项目废气主要为燃气锅炉废气和蒸发工序异味气体。燃气锅炉废气经低氮燃烧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蒸发工序异味气体产生后通过密闭管道通入冷凝器中冷凝后回到调配罐中回用,不外排。

废水:生活污水流入厂区化粪池处理后流入清丰中州水务有限公司第二污水处理厂;循环水回用;产品配料用水直接加入产品中;软水制备废水和锅炉废水回用于地面冲洗;地面冲洗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流入清丰中州水务有限公司第二污水处理厂

噪声:本项目噪声主要为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噪声,通过设备基础减震、厂房隔音及距离衰减等措施,厂界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固体废物:本项目运营期主要固体废物为废离子交换树脂、废包装袋、检验废品及生活垃圾。废离子交换树脂收集后直接交由原厂家回收;废包装袋暂存一般固废暂存间,后定期外售;检验废品暂存厂区一般固废间,后作为着色剂出售到饲料厂用于制作宠物饲料;生活垃圾暂存厂区垃圾桶,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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