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县)2025年10月31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环评股。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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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范县金堤路东段产业大厦办公楼范县生态环境分局六楼607室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2025年10月31日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编制单位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 |
1 | 范县翔鼎木业有限公司年生产2000立方米复合板项目 | 濮阳市范县张庄木业园杨堂村西 | 范县翔鼎木业有限公司 | 范县翔鼎木业有限公司在濮阳市范县张庄木业园杨堂村西建设年生产2000立方米复合板项目 | 河南晟达安环低碳有限公司 | 1.废气。废气主要为裁断、锯边工序产生的粉尘、排版线车间的有机废气、热压冷压车间产生的有机废气。裁断、锯边工序产生的粉尘通过设置集气罩,对产生的粉尘经过袋式除尘器进行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排版线车间的有机废气、热压冷压车间产生的有机废气经集气装置+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应满足《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41/1951-2020)、《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及《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中的人造板行业A级指标。 2.废水。废水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运肥田,不外排。 3.噪声。噪声经基础减振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贡献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4.固废。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废边角料收集后外售。除尘设施收集的集尘灰、废除尘布袋收集后一般固废间暂存,定期外售;废包装袋为铁罐,循环重复利用。废导热油、废液压油、废润滑油、废油桶、废活性炭、废催化剂,收集后暂存于危废间,定期交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 网络公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