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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环范审表〔2025〕8号范县友联建材有限公司

发表时间:2025-02-18 浏览次数:

表〔2025〕8

 

濮阳市生态环境局范县分局

范县友联建材有限公司年产5000吨复合建筑材料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的批复

 

范县友联建材有限公司:

公司报送的由河南新恒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完成的《范县友联建材有限公司年产5000吨复合建筑材料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版)(以下简称《报批表》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该《报批表》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和建设项目环境管理规定,评价结论可信。我局批准该《报批表》,原则上同意你公司按照《报批表》所列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进行项目建设

二、你公司应向社会公众主动公开已经批准的《报批表》,并接受相关方的垂询。

三、你公司应全面落实《报批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并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一)向设计单位提供《报批表》和本批复文件,落实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措施,确保项目设计符合环境保护设计规范要求。

(二)依据《报批表》和本批复文件,对项目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固体废物等污染,以及因施工对生态环境造成的影响,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

(三)项目运行时,外排污染物应满足以下要求:

1、废气。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运输粉尘、筒仓粉尘、水泥、粉煤灰投料搅拌粉尘、贮存装卸粉尘、输送粉尘、焊接烟尘。运输粉尘对厂区道路地面进行定时洒水,车辆进行清洗,以减少道路扬尘;筒仓粉尘通过顶部设置一台袋式除尘器处理后,排入密闭车间;水泥、粉煤灰投料搅拌粉尘通过进料口设置封闭集气罩收集,再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贮存装卸粉尘全部位于封闭车间内,车间内配套喷淋装置;输送粉尘通过设置喷淋装置沿物料移动方向喷射水雾进行抑尘;焊接烟尘采用移动式焊烟净化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应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953-2020)表1标准限值要求。

2、废水。项目运营期。废水为混凝土生产搅拌用水、水雾降尘器用水、预制构件养护用水、搅拌机、模具和运输车辆清洗用水、生活污水。混凝土生产搅拌用水来自回用水和新鲜水,且全部消耗在产品中,不产生废水;水雾降尘器用水、预制构件用水在除尘、养护过程中水量全部损耗、蒸发,无废水产生;搅拌机、模具和运输车辆清洗用水经沉淀后上清液流入养护用水池中,后回用于养护工序,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定期清掏不外排。

3、噪声。项目运营期。噪声经基础减振、厂房隔声及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贡献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

4、固废。固废应妥善处置。一般固废为生活垃圾、收集粉尘、沉渣、混凝土残渣、金属边角料、焊渣、废焊条及焊条包装物。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外运处理;收集粉尘、沉渣、混凝土残渣统一收集后回用于生产;金属边角料、焊渣、废焊条及焊条包装物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体废物暂存间,定期外售。危险废物为废脱模剂桶、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废含油劳保。危险废物经危废间暂存后交有资质单位处理。

(四)本项目建成后,主要污染物排放量满足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备案表控制指标要求。

(五)如果今后国家或我省颁布污染物排放限值的新标准,届时你公司应按新的排放标准执行。

四、项目建成后,须及时自行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不得正式投入生产。如需对本项目环评批复文件同意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必须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五、你公司建立健全环保责任制度,制定专人负责环保管理工作,确保已建成的各项治污设施正常稳定运行。运行过程中,要自觉接受环保部门的日常监督管理。

六、对此批复若有异议,可自该文件下达之日起60日内向濮阳市生态环境局申请复议,逾期复议无效。

 

 

 

2025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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