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环台前审〔2025〕11号河南省环肽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濮环台前审〔2025〕11号
关于河南省环肽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羽毛粉循环利用饲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意见
河南省环肽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你单位上报的由郑州市东方环宇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编制的《河南省环肽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羽毛粉循环利用饲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已收悉,我局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河南省环肽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羽毛粉循环利用饲料项目位于濮阳市台前县打渔陈镇政府驻地省道S101振兴路东1000米016号,总投资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22万元,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已经台前县发展改革委员会备案(项目代码2505-410927-04-05-851759),用地和选址符合台前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二、《报告表》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和建设项目环境管理规定,评价结论可信,我分局批准该《报告表》。原则同意你单位按照《报告表》所列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对策进行项目建设。
三、你单位应向社会公众主动公开经批准的《报告表》,并接受相关方的咨询。
四、你单位应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确保各项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一)向设计单位提供《报告表》和本批复文件,确保项目设计按照环境保护设计规范要求,落实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措施以及环保设施投资概算。
(二)依据《报告表》和本批复文件,对项目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固体废物、噪声、振动等污染,以及因施工对自然、生态环境造成的破坏,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
(三)项目运行时,外排污染物应满足以下要求:
1、废气。项目废气主要水解、烘干产生的恶臭气体,冷却、筛选、粉碎、包装工段产生的颗粒物和恶臭气体,污水处理站恶臭和锅炉天然气燃烧废气。羽毛粉生产线风冷、筛选工序粉尘和恶臭、粉碎工序粉尘和恶臭经设备自带除尘器处理后,包装工序粉尘和恶臭经袋式除尘器处理,与水解、烘干恶臭、生产车间、真空泵恶臭、污水处理站恶臭,各工序密闭收集,最后引至三级喷淋塔(水喷淋)+生物除臭塔处理达标后,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锅炉产生的天然气燃烧废气经低氮燃烧+烟气循环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满足《恶臭污染 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通用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涉PM企业引领性指标。烟尘、SO2、NOx满足《河 南省地方标准-锅炉大气污 染物排放标准》(DB41/ 2089—2021)、《河南省重 污染天气通用业应急减 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 (2024年修订稿)表2-1涉 锅炉/炉窑企业绩效分级指 标-A级企业。
2、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农田施肥;水解冷凝废水、恶臭处理措施废水和真空泵废水经厂内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回用废气冷却系统;反渗透废水和锅炉排水经收集池收集后洒水降尘,废水综合利用不外排。
3、噪声。项目噪声主要为生产过程中设备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备布置于生产车间内,安装设备减振垫,经一定距离衰减后,项目厂界 噪声达标排放,厂界噪声应满足环境噪声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 类标准。
4、固废。生活垃圾、废包装材料、粉尘、反渗透膜、污泥、废润滑油,职工生活垃圾定期交当地环卫部门处理,废包装材料统一收集后外售再生资源回收公司,筛选工序筛选出的废渣定期运送至有机肥加工厂,除尘器收集的粉尘统一收集后回用生产,更换的反渗透膜(RO)直接由厂家回收,污水处理站污泥委托污泥处置单位进行处置,MBR污水处理废膜、废润滑油及废润滑油桶收集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
五、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本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为:颗粒物0.0741t/a、SO2 0.0216t/a、NOx 0.1636t/a。
六、如果今后国家或我省颁布新的标准,届时你单位应按新标准执行。
七、项目完成后,应及时进行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濮阳市生态环境局台前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项目日常环境监督管理工作,如发现环境违法行为应立即纠正并报告。
八、本批复有效期五年。若项目逾期未开工建设,或者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九、对此批复若有异议,可自该文下达之日起60日内向濮阳市生态环境局或台前县人民政府申请复议,逾期复议无效。
濮阳市生态环境局台前分局
2025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