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丰县)2025年9月19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环评股。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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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清丰县城关镇顿丘大道韩庄村村北50米(4573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2025年9月19日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 |
1 | 清丰县木韵万佳家具有限公司年产1万件家具项目 | 河南省濮阳市清丰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创业路11号 | 清丰县木韵万佳家具有限公司 | 河南中玖科创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 本项目位于清丰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创业路11号,项目总投资500万元,项目租赁已建厂房及办公楼,总建筑面积为8941平方米,年生产木质家具1万件 | 一、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租赁清丰欧博家具已建成闲置厂房,工程内容主要为购置生产设备、安装、调试。施工期较短,且主要在厂房内施工。因此本次评价施工期不再进行分析。 二、营运期污染防治措施: 废气:木工车间木工、砂光、打磨粉尘经集气管道收集后,由袋式除尘处理,后经15m排气筒(DA001)排放;油磨粉尘经干式打磨柜自带除尘器处理,后经15m排气筒(DA001)排放; 涂胶、冷压、调漆、晾干、修色、危废暂存废气经集气罩+“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处理,后经15m排气筒(DA002)排放;喷漆废气经密闭喷漆房(水旋柜+干式过滤)后,经集气罩+“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处理,最后经15m排气筒(DA002)排放; 食堂油烟由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建筑物顶部1.5m的专用排烟道(DA003)排放。 废水:本项目职工生活污水,经厂区隔油池、化粪池收集处理后,排入清丰中州水务有限公司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 喷漆房漆雾处理废水经厂区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入清丰中州水务有限公司第二污水处理厂。 噪声:主要为木工、砂光、打磨等设备产生的机械噪声,通过基础减震、厂房隔音等措施后,四周厂界噪声值可以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固体:废边角料、除尘器收粉尘、废砂纸收集后外售;等离子废水桶由厂家回收处理;职工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油磨粉尘、漆渣、废活性炭、废机油、废液压油、废机油桶、废液压油桶、废过滤棉、废催化剂交有资质单位处理。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