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濮阳市生态环境局 今天是: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当前位置: > 信息资源 > 环保要闻

濮阳市开展2020年度河长制湖长制工作市级考核

发表时间:2021-01-21 浏览次数:

1月11日至15日,按照市委市政府安排部署,濮阳市河长办会同市河长办成员单位,对各县(区)及河长办成员单位2020年度河湖长制工作进行了考核。

市河长办组织四个考核组,分别由市检察院、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水利局分管领导带队,牵头开展了河湖长制市级考核工作。考核组按照《濮阳市2020年度河长制湖长制工作市级考核方案》要求,通过听取汇报、座谈交流、个别访谈、实地察看、评价指导等方式,对各县(区)及河长办成员单位河湖长制工作进行严格考评。

考核组重点考核了各县(区)资源管控、水域岸线管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执法监管等6项指标完成情况,以及压实工作责任、实施清单管理、创新监管方法、强化监督检查、加强考核奖惩等5项保障措施落实情况随机抽查了市级河长负责河流的1名县级河长和1名县级河流责任河长履职情况;现场抽查2个县级河流责任河长“三个清单”制定台帐及整治情况重点考核了各成员单位围绕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年度重点工作,落实部门责任,协助服务对口河长,协同联动等工作开展情况。

从今年的考核情况来看,各县(区)及成员单位领导高度重视、勇于担当,各级各部门齐抓共管、责任明确,河湖治理积极主动,成效突出。主要表现为:水资源管控进一步加强,各项管控指标均在年度目标值之内;水域岸线管护水平进一步提高,黄河流域“清四乱”歼灭战取得重大胜利,河道岸线利用项目专项规划编制完成,严厉打击河道非法采砂行为,全年未发生规模性非法采砂现象;水污染防治力度明显加大,全市6个国省考核断面水质均达到或优于考核要求,城市黑臭水体彻底消除;水环境质量得到明显改善,城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高于省定目标;河湖水生态得到较好修复,全市造林面积、湿地建设均超省定目标;执法监管能力得到持续提升,建立“河长+检察长”“河长+警长”制、建立全省首个跨省黄河流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在全省率先聘请第三方利用卫星遥感技术对黄河“四乱”问题进行排查,并将排查问题交办相关县区和单位认定整治。广大人民群众对水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明显增强,河湖长制实现了从“有名”“有实”到“有力”“有为”的转变。



版权所有:濮阳市生态环境局 联系地址:濮阳市华龙区卫河中路186号 联系电话:0393-6667610

豫公网安备41090202000267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4109000033

网站总访问人数: 在线人数:

豫ICP备15002652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