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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启动重污染天气红色预警(I级)响应

发表时间:2021-11-24 浏览次数:

根据空气质量预测会商结果,未来几日我市气象条件持续变差,预计将出现重度严重污染过程。为有效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经研究决定,自2021112415时起,在全市范围内启动重污染天气红色预警,同时实施I级应急响应。各成员单位要按照《濮阳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濮政办〔201930号)启动应急响应,并严格落实以下强化措施:

一、工业源减排措施

各县(区)政府、管委会要立即组织辖区内工业企业按照2021修订的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严格落实红色预警减排措施。对绩效评级为A级、绩效引领、先进性和保障类企业,在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的情况下,原则上可自主减排,污染物排放量较预警前不得上升红色预警应急响应期间,原已处于停炉或停产状态的工业企业不得开炉或开工2022315日前,全市生产烧结砖瓦企业按照季节生产调控要求继续实施停产;对石化、平板玻璃等不可临时中断的生产工序,相关企业要调整生产计划,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实施减排。企业停产时,污染防治设施要延后于生产设施停运,确保停产过程中污染物有效处置。预警期间,各类发电企业原则不得启停炉,确保稳定运行。市发展改革委加大对燃煤发电企业的督导力度,在保障电网安全运行、热电联产企业在保证供热的前提下,实施以热定产市生态环境局和各县(区)政府、管委会综合采取污染物排放和用电量监控、抽查巡查等方式,加大对工业企业管控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管,对达不到减排要求的企业,从严处理,并责令补齐减排措施;对大气污染防治设施不能有效运行或超标排放企业,依法采取停产整治措施。

二、扬尘源减排措施

除经市长一支笔批准的应急抢险和重大民生工程外,全市施工工地停止施工并做好扬尘防控措施;砂石料厂、石材厂、石板厂等停止露天作业,工业企业露天堆放的散装物料全部苫盖。经市长一支笔审批实施的工程项目,在严格落实六个百分百要求的前提下,方可正常施工。市控尘办统筹负责全市扬尘污染治理工作,市住建局、市城市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分工负责督导施工工地防尘措施落实情况,对未落实预警管控要求的工地,实施业主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三处罚市城市管理局对市城区主次干道、城乡接合部道路在日常保洁频次基础上,当空气湿度小于50%且气温高于5℃时,增加洒水、喷雾等作业2次,日间实施循环化吸扫作业;当空气湿度大于50%或气温低于5℃时,停止洒水、喷雾、湿扫作业,日间实施循环化吸扫作业。市交通运输局、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要加大对市城区周边国省道重点路域保洁力度,参照市城市管理局作业要求,根据空气温度及相对湿度适时调整湿法作业频次,降低城区周边道路扬尘污染。濮阳县和清丰县政府要按照市城区道路保洁要求,进行县城区和城区周边道路保洁作业。

三、移动源减排措施

全市范围内,建筑物料运输车、建筑垃圾清运车、渣土运输车、商砼运输车全天24小时禁行市长一支笔批准允许施工的工地,必须使用国五及以上排放标准的车辆或纯电动车辆市长一支笔批准项目配套非道路移动机械,应达到国三排放标准并粘贴绿色环保标识或使用电动非道路移动机械,其它非道路移动机械(含装载机、平地机、挖掘机、压路机、铺路机、叉车等)停止使用。全市骨料生产、砂石料厂等企业停止公路运输,其它工业企业、大型批发市场和物流园区禁止使用国及以下重型载货车辆(含燃气)进行运输;每日20时至次日8时,禁止工业企业运输作业,企业要每日登记所有重型货车进出情况,保留视频监控记录三个月以上。

除符合车辆管控要求的工业企业物料运输、疫情防控物资运输、城市运行保障和执行任务特种车辆外,禁止重型和中型柴油货车、低速载货汽车和拖拉机等高排放车辆进入市、县建城区,过境重型车辆绕行市城区。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市渣土办成立联合执法组,加大夜间巡查力度,对重型车辆闯限行、超限超载、渣土车违规运输等行为实施严管重罚。公安局要对市城区内违规上路的拖拉机、三马车、冒黑烟车等高污染车辆严格处罚,并扣留车辆至2022331日;继续严格落实机动车限行交通管控措施,加强城区内交通高峰时段的车辆疏导,减少车辆怠速时间,并视情况采取更为严格的交通管控措施。市交通运输局要强化公交调度,适时加密营运班次、延长营运时间,保障市民绿色出行。

四、严禁生物质燃烧

市农业农村局牵头负责城市规划区外焚烧秸秆、树叶、杂草和垃圾行为的监管工作,组织各县(区)对辖区内秸秆存量进行排查,建立管理台账,实行一堆一人负责制,实时监管秸秆堆放及去向;利用蓝天卫士进行24小时值守,发现火点,及时推送交办,以最快速度消除污染市城市管理局牵头负责城市规划区内露天焚烧秸秆、树叶、杂草和垃圾行为的监管工作,加大执法力度,发现一起,重罚一起,并建立考核制度。农业农村、城市管理部门要联合公安部门,对焚烧生物质、垃圾等行为的当事人严格处罚。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压实乡镇(街道办)、村(社区)、网格员监管责任,加大禁烧宣传力度,定人定网格定责,形成长效管理机制,对发现的火情要立即采取一三五处置流程,即一分钟快速反应、三分钟到达现场、五分钟扑灭火点。预警期间发现火情且未及时处理到位的县(区),对其政府、管委会分管禁烧工作的负责同志予以免职处理。

五、强化散煤燃烧管控

开展清洁取暖双替代巩固提升行动,市发展改革委牵头落实电价优惠政策,指导各县(区)制定出台切实可行的优惠补贴政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进一步加大执法检查力度,确保全市全域严禁生产、运输、销售、存储、使用散煤(含洁净型煤)。对累计发现5户及以上存储或使用散煤的乡镇、街道办,由市环委办约谈其行政主要负责人,并视情况实施追责问责。市农业农村局负责加强和巩固种植业、养殖业等农业散煤替代和食用菌企业双改工作,严禁居民、农户、养殖大棚等使用秸秆、煤炭、木炭等易产生污染的燃料。

其它减排措施

市公安局负责全市全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城市管理部门负责加大市城区餐饮油烟处理设施正常运行监管力度,对沿街烧烤煎炸煮等流动摊贩实施“动态清零”市气象局结合气象条件适时采取气象干预措施;国网濮阳供电公司严格落实工业企业电力调度华龙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要加大重点区域精细化管理力度,充分发挥网格员作用,将治理工作延伸到重点区域内每个角落,形成长效机制。

各县(区)政府、管委会要做好宣传引导,及时将重污染天气预警启动及管控要求通知到辖区内社会公众及各排污单位,倡导公众绿色出行、绿色生活、绿色消费。各县(区)、市直有关部门每日18时前将管控措施落实情况报市环委办。市环委办将对红色预警响应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督导,对管控措施不到位、监管不力的部门和县(区)进行通报,因管控不力造成空气质量恶化的实施公开约谈,并依纪依规问责。

本次红色预警(I级)响应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濮阳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2021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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