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豫0901环罚决字〔2023〕32号刘玉清

发表时间:2023-12-29 浏览次数:

行政处罚决定书

0901环罚决字〔202332

 

刘玉清

身份证号码:XXX

地址:濮阳市华龙区黄河路2号院

一、环境违法事实和证据

我局于2023510日对你进行了调查,发现你实施了一下环境违法行为:你单位污水处理项目在环境保护设施未建成的情况下擅自投入生产。刘玉清是该单位的经理助理,是该项目主要负责人,在上述违法行为中发挥重要作用。

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建设项目,其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经验收合格,方可投入生产或者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规定。

以上事实,主要以下证据证明:现场检查(勘察)笔录;调查询问笔录;营业执照/个人身份证等证据为凭。

根据以上查明的事实,2023515我局对你单位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豫0901环责改字〔202325号),责令你单位立即停止违法行为。

2023706根据责改要求,我局对你单位违法行为整改情况进行复查,现场检查时你单位已停止违法行为。

20231031我局向你单位下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0901环罚告字202313号),告知拟对你单位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依据、内容以及你单位依法享有的申请陈述申辩和听证的权利。

20231031你单位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0901环罚告字202313号)你单位未提出陈述申辩及听证意见

二、行政处罚的依据、种类

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建设项目,其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经验收合格,方可投入生产或者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规定。

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违反本条例规定,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建成、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建设项目即投入生产或者使用,或者在环境保护设施验收中弄虚作假的,由县级以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2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处10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或者生态破坏的,责令停止生产或者使用,或者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关闭。的规定,结合你(单位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和相关证据,参照《河南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和现场取证情况,对你单位的违法行为裁量如下:参照《《河南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裁量因素如下:

1.污染防治设施已建成未经验收,主体工程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裁量等级:3;

2.裁量因素:排放污染物类别:生活废水/规模以下畜禽养殖废水/Ⅰ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裁量等级1

3.裁量因素:项目应报批的环评文件类别:报告表,裁量等级:1

4.裁量因素:项目建设地点:不符合环境功能区划,但不在保护区内,裁量等级2

5.裁量因素:违法行为持续时间:1个月以下,裁量等级:1

6.裁量因素:受处罚次数:两年内未受过同类处罚,裁量等级:1

7.裁量因素:是否配合执法检查:配合检查,裁量等级:1。法定处罚金额上限(M)200000,法定处罚金额下限(N)50000,首要裁量因素裁量等级(A)3,其余裁量因素个数(n)6,其余裁量因素裁量等级(Bi(112111),处罚金额(X):81500,代入公式:8150050000+(200000-50000x[(35²+(1²+1²2²+)/5²x6x50%,自定义裁量计算值:0,最终裁量金额:81500我局拟对你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处罚金额:81500元整。

经研究,我局对你单位作出以下行政决定:

给予罚款81500元的行政处罚。

三、行政处罚决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罚款决定与罚款收缴分离实施办法》的规定,你单位应当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至中国银行濮阳分行营业部;银行账号:259802708653;代办银行:濮阳市财政局国库科。款项缴清后,请持银行受理回单到我局索取罚款收据,并将缴款凭据第三联(备查联)报送我局备案。

四、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

你单位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濮阳市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南乐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不停止行政处罚决定的执行。

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我局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本处罚决定的,我局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濮阳市生态环境局

2023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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