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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专栏 > 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 > 创建指标体系 > 六、社会矛盾纠纷依法有效化解 > 2.加强行政复议工作 >

88.行政复议规范化程度较高。行政复议机构设置、人员配备与工作任务相适应,审查行政复议案件由2名以上行政复议人员参加。行政复议接待以及办案场所、工作经费、办案设备等保障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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