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环解查(扣)字〔2020〕第4号濮阳辉胜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
发表时间:2020-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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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市生态环境局
解除查封(扣押)决定书
濮环解查(扣)字〔2020〕第4号
当事人:濮阳辉胜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922MA44GW4H77
法定代表人:周纪园
地址:濮阳市清丰县马庄桥镇第五社区西工业区
我局于2020年9月21日依法对你单位无证非法收集转运危险废物作出查封(扣押)决定书(濮环查(扣)决字〔2020〕 第2号),因你单位为清丰县环境保护局审批环评,根据属地管理原则,2020年9月23日已将该案件移交清丰县环境保护局查处,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二十八条第五款的规定,经研究,现依法决定解除查封。
2020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