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0922环解查(扣)字〔2024〕24号清丰南洋世家家具有限公司
发表时间:2024-0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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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查封(扣押)决定书
豫0922环解查(扣)字〔2024〕24号
被申请单位名称:清丰南洋世家家具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922MA3XDYYE79
地址:河南省濮阳市清丰县产业集聚区家具产业园
我局于2024年3月11日依法对你单位在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管控期间,木工车间正在生产,调阅3月8日视频监控,3月8日14时20分你单位木工车间在生产,3月8日20时14分你单位打磨车间正在生产,未落实全部停产的减排措施。作出查封(扣押)决定书(豫0922环查(扣)字〔2024〕16号),对你单位北车间一楼配电柜1台、北车间二楼配电柜2台、南车间一楼配电柜1台予以查封,查封期限为7日(时间从2024年3月11日起至2024年3月17日止)。查封设施、设备存放于你单位北车间和南车间内,因查封期限到期,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经研究,现依法决定解除查封(扣押)。
2024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