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0922环解查(扣)字〔2024〕31号濮阳鸿润资源循环利用服务技术有限公司
发表时间:2024-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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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查封(扣押)决定书
豫0922环解查(扣)字〔2024〕31号
单位名称:濮阳鸿润资源循环利用服务技术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922MA9LQ7NMX4
地址:河南省濮阳市清丰县阳邵乡西志节村008号法定代表人:孔国军
我局于2024年10月30日依法对你单位在濮阳市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管控响应中,生产车间一条生产线正在生产,不按规定停产,未执行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措施作出查封(扣押)决定书(豫0922环查(扣)字〔2024〕23号),生产车间总配电柜1台予以查封,存放于生产车间外北侧。因查封期限到期,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经研究,现依法决定解除查封(扣押)。
濮阳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