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0926环解查(扣)字〔2024〕18号濮阳隆媛木业有限公司
发表时间:2024-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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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查封(扣押)决定书
豫0926环解查(扣)字〔2024〕18号
濮阳隆媛木业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926MA45U3TF82
地址:濮阳市范县张庄镇王德龙村
法定代表人:赵凡琪
我局于2024年11月13日依法对你单位进行了调查,根据部帮扶组交办问题线索,你单位橙色预警启动期间管控措施为施胶、热压等涉VOCs工序停产,经调取监控发现你单位有2条铺板涂胶生产线在2024年11月9日中午违规生产,你单位在政府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中,不按规定停产,未执行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措施。违反了《濮阳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2024年11月7日发布的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II级)响应的通知作出查封(扣押)决定书(豫0926环查(扣)字〔2024〕15号),对未按规定停产的2条铺板涂胶生产线原地查封(扣押)。因查封期限到期,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经研究,现依法决定解除查封(扣押)。
请你单位于2024年12月13日前凭本决定书以及《查封(扣押)清单》到(物品存放地点)领取被扣押物品。逾期不领取的,我局将依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濮阳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