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豫0922环解查(扣)字〔2025〕1号清丰县锦绮家具有限公司

发表时间:2025-01-02 浏览次数:

解除查封(扣押)决定书

0922环解查()字〔20251

 

单位名称:清丰县锦绮家具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922MA40KBXF62

地址:河南省濮阳市清丰县产业集聚区

法定代表人:柯光明

我局于20241224日依法对你单位在濮阳市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中,不按规定停产,未执行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措施作出查封(扣押)决定书(豫0922环查()字〔202444),对你单位不按规定停产的木工车间总配电柜1台予以查封,查封设施、设备存放于木工车间。因查封期限到期,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经研究,现依法决定解除查封。

 

濮阳市生态环境局

202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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