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0922环解查(扣)字〔2025〕10号河南尚美展览展示股份有限公司
发表时间:2025-0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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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查封(扣押)决定书
豫0922环解查(扣)字〔2025〕10号
单位名称:河南尚美展览展示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900MA44MUQD1M
地址:清丰县兴业路与瑞祥路交叉口西100米
法定代表人:李晓林
我局于2025年3月7日依法对你单位在濮阳市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应急响应期间,木工车间有1台雕刻机正在运行,未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措施作出查封(扣押)决定书(豫0922环查(扣)字〔2025〕12号),对你单位不按规定停产的生产电力配电柜3台予以查封,查封期限为:自2025年3月7日起至2025年3月21日止,查封地点为你单位生产车间内。因查封期限已届满,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经研究,现依法决定解除查封。
濮阳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3月21日